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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防范继续教育领域重大群体事件的预警函

发布时间:2022-8-8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防范继续教育领域重大群体事件的预警函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近期扬州市仪征市江苏扬子津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假冒高校名义违规办学,数百名学生因无法注册学籍而集访维权,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学生合法权益,扰乱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秩序,损害了继续教育社会声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 2021﹞ 1 号)等要求,从上述违规办学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定期排查和监测,形成严管态势。近期各地各校要全面梳理学历继续教育和社会办学存在的办学风险,化解各类潜在涉稳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夸大承诺、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排查学校出租的校舍以及以学校名义租用的办学场所,以防其他单位或个人假冒学校名义开展违规招生宣传和办学等。若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属地公安、信访、网信及教育等部门,及时干预、妥善处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为全省高等继续教育的规范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请各地各校将继续教育领域办学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纸质 1 份,需盖单位公章)于 8 月 10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董志昕,联系电话:025-83335558、18936033998,邮箱:jsgaojiao@126.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教育大厦 1508 室高等教育处,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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