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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函授站、教学点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8-29
通大院继教〔2005〕24号
?南通大学函授站、教学点工作职责

函授站、教学点是对函授学员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基层组织机构。各函授站(点)在站长(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1、函授站(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在我校授权范围内积极、规范地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和考前辅导工作,及时反馈生源信息,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
2、安排好集中面授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努力做好函授师生的接待和食宿安排工作,做好防寒、防暑工作。
3、加强站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函授站应注重有计划地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建立一套能体现成人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措施和方法,逐步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和站风。函授站的思想政治工作宜采用“自学阶段多联系,面授阶段重点抓,及时与学员单位沟通情况,适当组织学员集体活动”等方法,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并利用入学教育、政治理论课、学年小结、毕业鉴定等环节对学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函授站的思想政治工作还包括本站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队伍的思想教育,以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4、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本站(点)的实际情况,认真地做好入学报到注册、入学教育等工作。要加强与学员任职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注意收集本站(点)学员的典型事例,及时表扬先进、批评不良现象。要深入到学员中去,及时收集学员对函授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继续教育学院及有关学院。
5、协助学校及时通知学员按时参加面授、实验、考试等教学活动。负责按照学校印发的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好每一次面授教学与考试。协助做好面授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学员填写《课程教学情况调查表》。要督促授课教师严格按授课计划授课,对擅自更改授课计划,特别是擅自减少授课时数的教师,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我校反映。选派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的同志协助做好监考工作,要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做好考场记录。
6、负责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填写考勤统计表,保存事假(任职单位证明)、病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有关材料。对无故缺席者要及时与任职单位联系,了解掌握学员缺席原因,采取措施并予记载。每次面授结束将考勤等情况记入学籍表,有关材料应报送主管学院。
7、协助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办理休学、转学、复学、退学的初审手续,评选优秀学员,进行毕业学员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关档案材料。
8、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班主任。原则上每个班级聘任班主任一名。班主任名单应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并加强对班委会管理、指导的工作。
9、函授站(点)应使用联合办学协议书中规定留成的经费来支付协议所明确的由本站支付的教学成本。函授站的设站费应用于函授站的日常管理。函授站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办学经费的需要,以及合理的开支与分配,并有利于自我发展。按时向学校财务处划拨代收费用。
10、按时完成年审工作。
11、负责及时向函授学员转发函授材料等。协助做好收费工作,管理使用好函授站设站费,及时结算经费。做好有关教学文件材料的存档工作,以便总结经验进一步办好函授站,发挥函授站(点)的更大作用。
12、结合各函授站、教学点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函授站站长岗位职责》、《函授站辅导教师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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